如果将稀缺的司法资源用于危害性相对比较小的刑事案件,则不能发挥司法资源效用的*大化。除监视居住之外,还可以用取保候审或者拘留的措施来达到与之相近的效果,而采用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办案机关而言,则省时省力,从而造成办案机关产生了“若交得起保证金,就适用取保候审,否则,就先拘留后逮捕”的偏好,而将监视居住弃之不用。
周君红律师,湖南人,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国内优异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专职刑辩律师、中华国内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福田区律工委委员、深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曾荣获2015年度深圳青年律师秀之优异专业律师荣誉证书。
周君红律师接受过严格的法律教育和专业培训,谙熟法律及政策的确切含义及立法本意,六盒通心水论坛大公开。其为人正直善良、办案细心谨慎,多年来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成功办理了一大批取保候审、缓刑、减刑、无罪案件。尤其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以及诈骗类犯罪案件有着非常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办案成果,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长期以来,周君红律师除了以专业的刑辩知识帮助委托人提出无罪、罪轻、取保、不捕和缓刑的辩护意见以外,更以女律师特有的细腻、敏感与亲切去感受当事人所处的立场,富有同理心,善解人意,懂得心理、沟通等人文关怀,帮助大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端正心态,积较维护实现自身权益。让无罪的人尽早脱离控诉,不受刑事追究;让有罪的人获得有尊严的辩护,争取减缓刑、减刑,是周君红律师的执业理念。
未成年犯罪解决措施:从宽处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诉讼代理人与证人的地位是冲突的,对主犯应负刑事责任的规定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因此位置不能在一个公案中既做代理人又作证人。这样的好处是,一方面,在第三方的主持下容易沟通;另一方面,在交警队调解流程比较明确,更节省精力审判员、陪审员、shu记员、评估人、重译人员和参与民诉的检察人员如果在自己参与的公案中作为证人就或许影响宣判的公正性,只能由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或者由辩护律师及人等依法提供因此这些人不能在案件中当作证人。实践中民事诉讼的范围较其广泛,公民因婚姻家庭纠纷,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财产权益争议,都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这一规定表明,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并非径直开庭审判,而是需要经过初步审查,然后才能决定是否开庭审判。因此,对公诉案件的审查,是公诉案件第1审程序中的一个必经阶段。